(三)抓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继续延伸并巩固食品安全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和丰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扩大县、乡、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适时推进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二、继续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进一步贯彻实施《青海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围绕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宣传保护与打击侵权相并重,遏制各种侵权行为;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使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专项案件督办;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围绕已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标识、盗版侵权制品、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继续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海西州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依法严惩虚假信息发布者;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严惩非法采血供血行为,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加强对投资、招商、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做好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揭穿骗局,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开展反商业欺诈行为的宣传教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