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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8、检查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2007年各市县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基本农田、合同和证书“五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户率年底力争达到100%。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及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4、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5、违法违规征占用农村土地的问题得到明显遏制。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6、基层干部民主作风得到切实改进。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时间安排

  全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自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8月)。各市县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全部到户,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是否规范,土地换证中土地纠纷和遗留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农村土地征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市县及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每个村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土地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组办公室。

  (二)整改阶段(9-10月)。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制定制度。自查与整改可以交叉进行,做到边查边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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