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海西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海西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
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7年8月)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通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分析了现阶段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刻阐释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州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结合海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揽全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性别比在短期内达到平衡非常困难;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加,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难度;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社会负担加重;劳动年龄人口增多,就业压力增大等等。我州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不懈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牢牢把握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总体目标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计划生育率达9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