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海西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基本原则

  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原则;集约和节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原则;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生态建设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相关部门规划相结合的原则;以土地复垦整理为主,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5.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6.《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其他相关规划和计划。

  (三)规划期限及目标

  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目标: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合理调整并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基本草场的保护,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牧民生产生活;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它必要的建设用地,防止浪费土地;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土地退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

  (一)总结和评价上一轮规划。总结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综合评价土地利用条件。全面分析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条件,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关系,分析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