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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对全州药品生产企业和较大的药品批发单位检查率达到100%,生产企业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95%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七)初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猪、牛、羊、禽类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行政村以上猪、牛、羊、禽类动物进点屠宰率实现100%,行政村猪、牛、羊、禽类动物进点屠宰率达95%;行政村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牛、羊、禽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

  (八)到今年年底,进出口商品实现应实行基地备案的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100%具有备案基地,企业对基地的自主监管达到100%,备案基地质量管理水平得到彻底改观;实现出口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其自检自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100%符合进口国标准。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实现出口食品货证相符;实现专项整治出口工业品100%符合目的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现海西地区进口大型成套设备、重点敏感商品100%得到检查;海西地区非法进口的食品、肉类、水果、废物原料100%销毁;环保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100%退货,实现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外商品生产企业的100%核查,确保100%完成目录外监督抽查任务。

  (九)专项整治和帮扶、引导相结合,打假治劣,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树立“中国制造”产品的良好形象,推动海西品牌走向省外,走出国门。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1、食品:突出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用水、糕点制品、食用植物油、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等存在问题较多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消费品:突出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建筑钢材、建筑门窗、人造板、电线电缆、铝型材、钾肥、絮用纤维制品等9类产品。

  3、进出口商品:要突出进出口的食品、农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工业品;出口到质量检测项目多、标准要求严的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进口大型成套设备、重点敏感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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