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开展隐患排查是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防范转向源头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在2008年底前完成数据库建立工作,信息包括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的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经排查后,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对重点隐患,特别是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多发地区,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人员,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矛头性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预警。明确基层组织和单位信息报送的责任,强化群众信息报告意识,做到对突发公共事件早发现、早报告。各乡(镇)政府在200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情况,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救援机构报告,紧急情况可同时越级上报。在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承担信息报告任务,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加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值班工作,做到事要有人管、有人办。各市、县、行委、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在2008年3月份前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已建立应急信息、预警平台的,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乡镇和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延伸,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着力解决边远地区信息报告不畅通和预警信息发布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州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五)加强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服从统一指挥,采取自救、互救。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六)协助做好恢复重建。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和制定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并重点安排好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灾后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