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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附加值高的农业种业、农产品加工业、特种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到2010年,建成250个无公害农产品、60个绿色食品和8个有机食品基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完善绿色农产品认证体系,健全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监测,以浙江嘉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龙头,以市、县农业园区为骨架,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到2010年建成3个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经济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参与)。
  (八)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继续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参与)。发挥政府机关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倡导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逐步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总台、嘉兴日报社参与)。抵制“白色污染”,治理“餐桌污染”,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旅游局参与)。鼓励使用太阳能和沼气,鼓励垃圾分拣和废物回收利用,鼓励使用节水、节电家电产品和用具(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参与)。
  (九)加强生态建设。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为契机,大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重点监控污染负荷大的企业,严格企业“三废”总量限额达标排放,着力抓好电镀、印染、制革、废塑料加工、喷水丝织业和蔬菜加工业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治理,加强二氧化硫、烟尘污染控制,“十一五”期间嘉兴电厂完成脱硫改造,烟控区覆盖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参与)。切实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做好生活污水入网和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参与)。继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鼓励畜禽规模养殖,积极建设沼气工程和畜粪制肥工程,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农业经济局、市环保局参与)。大力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做好河道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加大对饮用水源、河流水域、湿地水网等的管理与保护力度,加快水生态系统的修复改善,开展生态市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绿化率达到35%,加强环保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预警、监测与应急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与协调,合力解决水污染等共性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经济局、市水利局参与)。
  三、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十)组织和实施一批重大节能工程。组织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发电、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关节能、能源利用监测能力建设等工程,不断提高能源节约利用水平,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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