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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烘缸等五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烘缸等五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嘉兴市烘缸等五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六日

关于嘉兴市烘缸等五类特种设备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质量技监局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近年来,我市范围内烘缸、搪玻璃反应锅、冷库用压力容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码头吊等五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五类设备)的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为查清我市五类设备的数量和安全状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量技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类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推进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市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生产、冷库等企业在用的烘缸(烘筒)、搪玻璃反应锅、冷库用压力容器;全市在用的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码头吊;为加强对汽车起重机的监管,在摸底排查时将汽车起重机纳入排查范围。整治的重点是纺织印染、造纸企业在用的烘缸(烘筒)和在用的固定式简易升降机。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在用的五类设备达到如下目标:一是全部办理使用登记;二是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该报废的设备全部报废;三是定期检验制度落实到位;四是操作规程符合标准要求,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五是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确保五类设备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市特种设备中心数据库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察、监督检验、质监(协管)员的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五类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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