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7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主要预期目标是:
1.全市建立无公害大米生产基地60个,无公害蔬菜、水果生产基地100个,无公害水产养殖生产基地达到60个;各类畜牧小区(基地)50个,其中60%以上达到无公害标准。
2.全市粮油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力争95%的稻米实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达70%。
3.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5%以下,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超标率10%以下,生猪及其产品违禁药品和病畜禽平均检出率1%以下。县及县以上城镇生猪定点屠宰率100%,基本消除私屠滥宰现象。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28类食品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5.食品标准化工作得到有效规范,全市食品企业的产品标准备案率达到100%,制定和完善涵盖全市所有地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大型商场、超市商品准入覆盖面达到90%。
7.食品生产经营者卫生状况得到改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均达98%以上。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8.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食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9.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稳步推进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全面完成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达到100%。
11.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全面建成,实现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综合采集、评估、发布机制。
12.食品安全主要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对食品安全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采取查处打击和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
2.继续下大力气整顿行业性、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按照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三年整治方案,深入整顿,严格规范,力争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企业关停到位、不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加工规范的企业整改到位、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管到位、重点食品企业整治到位,在全面普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3.加大食品流通领域和餐饮食堂消费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强化生猪屠宰监管,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加大对混牌、冒牌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校园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