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秀洲区喷水织机行业综合整治。秀洲区要对王江泾、油车港、新塍三个镇规模在50台以下的喷水织机户实行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4.抓好南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南湖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提高猪粪尿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同时,要加快推进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继续削减畜禽散养量,确保年内养殖污染整治取得重大进展,新丰、凤桥等区域的养殖污染问题得到基本控制。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全年“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点,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方式和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全面深入地推进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根据省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把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列入“811”环境污染整治考核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取缔、关闭,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环保、发展改革、监察、司法、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各县(市、区)有关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围绕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