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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3.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整改督查,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以罚代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企业限期治理工作要加强督促和验收,坚决防止“限而无期”。对达标无望、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加强新建项目的监督管理。
  1.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印染、造纸、制革和电镀等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批先建、逾期未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以及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整治。
  2.坚持治旧控新,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要求擅自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要依法分别提出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等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不符合环境排放控制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备案、核准和审批;对国家明令淘汰或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由有关部门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停,供水、供电、金融等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积极配合;对政府明令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坚决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排污企业,确保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污染严重的“低、小、散”企业,特别是小电镀、小化工、小炼油等“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争取市场空间,腾出环境容量。各地要紧密结合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依法从重、从严、从速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五)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1.抓好印染、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印染、造纸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整治后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合法;二是以废水整治为重点,兼顾其它污染物治理;三是加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改造,确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入网);四是推行印染行业定型机安装废气净化装置,未安装的要限期安装;五是印染、造纸两大行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必须妥善处置或规范堆放储存;六是实施清污分流改造,规范企业废水排放口(或入网口),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印染、造纸企业废水排放口(或入网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施在线监控;七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中水回用率。
  2.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在确保完成6家污水处理厂限期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纳管企业污水入网浓度控制专项整治和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技术改造,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超标严重的污水处理厂当地政府要对其进行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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