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成立广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方旋同志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武同志、副市长陈国同志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委(监察)、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民政、财政、公安、司法、农业、审计、信访、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其中,市委组织部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各区、县级市和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三、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市本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纳入市民政局部门预算,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各区、县级市及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安排好本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对困难村和社区给予经费补助,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换届选举培训工作
市将于2008年2月份举办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培训市本级有关选举工作人员和各区、县级市、镇、街部分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各区、县级市也要组织安排好镇、街、村、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参加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工作方法、步骤和规程,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五、加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
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正面宣传,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有计划地广泛开展村、社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地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等,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六、做好民主评议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各区、县级市和镇、街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和村、社区班子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村民对审计结果有争议的,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需要复审的,可交由区、县级市有关部门进行复审,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