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始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使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基层活动更加活跃。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城镇和农牧区3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
--全面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聋儿语言训练、助听器验配、精神病患者综合防治、麻风畸残者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用品用具供应、装配矫形器、假肢装配、智残儿童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等康复任务。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
2、采取统一组织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多种方式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手术量达到100例以上;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指导聋儿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并适度扩大精神病防治的工作范围,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积极创造条件,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