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规范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大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合理开发水平。加强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管理,认真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规范土地审批程序。(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十六)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全力打造“中国盐湖城”和“中国盐碱化工基地”两大品牌。完善县级财政增长和县级财政奖励补助政策,落实鼓励两个区域中心城市和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举措,支持西部经济区率先发展。加大对东部财政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积极培育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深加工型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小城镇工业化和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修编完善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发展规划,加强供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用设施建设。(州财政局、州经贸委、州发改委、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
五、大力推进改革扩大开放,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十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规模和档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办社会剥离后的工作衔接,基本解决破产关闭企业的遗留问题。(州经贸委、州国资委负责)
(十八)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发展环境,使非公有制企业在税收、信贷、融资等方面享有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突破。(州经贸委、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地税局、人行海西中心支行)
(十九)推进财税、金融、林权、水权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和完善州对县、县对乡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乡村两级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预算支出结构,将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继续向“三农”、向基层政权、向社会事业、向弱势群体倾斜。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确保财政税收任务的完成。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服务区域的运行模式,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林权、水权制度改革,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科技局、州文体广电局、人行海西中支负责)
(二十)提高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水平。转变招商引资理念,研究招商引资办法,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一批大企业和好项目。继续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各项鼓励政策,帮助投资者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完善周到服务。积极参与“青洽会”和赴外地推介项目等活动,办好首届全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论坛暨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项目推介会、首届柴达木民族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扎实做好宣传推广、项目推介、经贸合作、银企洽谈、科技交流等工作。(州经贸委、州发改委、州工商局、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