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5、加快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服务”的原则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政府予以适当扶持。金融部门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优先开展竹业小额贷款、农民林业合作社联保贷款。林木资产抵押贷款可放贷的最低标准由林业、金融等部门联合分类制定;结合信用村建设,加大农户联保和小额贷款力度,支持农民发展林业生产。
  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抵押贷款要做好林权证合法性和真实性的确认。林权证抵押登记应根据《林权证抵押贷款合同》或《林权证担保贷款合同》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林木在抵押贷款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对贷款到期后无法还贷,且经招标拍卖仍无法变现的抵押林木,符合采伐条件的,林业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采伐指标,盘活信贷资产。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起步阶段,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小额贷款贴息,为金融支持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全面开展森林火灾保险试点。要按照“低保费、低保额、保成本”的原则,本着“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指导思想,先试点后逐步推开,有序开展森林火灾保险业务。试点期间,林权所有者个人缴交的保费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6、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对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制定简便、公开透明的林木采伐利用管理政策,落实林农林木采伐处置权。一要规范森林采伐指标分配管理。森林采伐指标以限额编制单位编报下达,除县级预留一些重点工程林地征占用、自然灾害应急、营林生产专项指标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集体林木采伐指标的分配要公开透明,主伐指标分解要分经营类型,按照林木年龄从大到小排序安排。同时对林农给予特殊保护,林木采伐指标优先满足林农自留山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木采伐的需要。二要进一步简化个人所有的商品林采伐和木材办证的手续,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商品林采伐,可凭林木所有权证书、个人身份证向所在地林业站提出申请。依法采伐的木材凭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申请表和木材检疫证办理木材运输证。三要严格禁止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在分配采伐指标和编制采伐规划、发放采伐许可证时,设置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和收取任何费用,切实维护林农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7、提升农民经营林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以资金、技术和亲情、友情为纽带,以现有经营的山林为基础,组建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实体,走自我合作、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的路子,以提高林业生产率和经营林业的效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林业产业发展,林农增收,合作经济组织壮大的目的。各级政府要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农民林业合作社建设,帮助和指导合作社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自律机制,使合作社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要加大对林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在信贷融资、采伐指标、科技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支持农民林业合作社从事伐区设计、木材检量、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服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以租赁、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民合作建原料林基地,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