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福建省气象条例(修订) 省气象局
17、
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省建设厅
18、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 省农业厅
三、批准福州、厦门两个较大的市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略)
附件2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海西建设总体部署,紧密联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近几年来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中提出的亟需进行整改的重大事项,安排听取和审议五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信息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航天航空、海洋等产业”的要求,重点听取我省信息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信息化对我省工业化进程的带动作用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围绕生态林管护机制、林业投融资、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等改革和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情况;培养创新人才情况;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情况;民营科技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与省政府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全省法院开展诉讼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思路和做法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法院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进展情况、所取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与省检察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