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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市建委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每2小时向市建委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动态。出现各类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和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 严重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I级)的响应

  4.3.1 委应急指挥部响应

  (1)指挥到位

  指挥在现场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与相关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分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实施异地指挥。参加单位有委相关部门和相关分指挥部。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分指挥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及抢险情况。

  (3)启动预案

  根据会商结果,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分指挥部和委直属抢险队下达以下命令。

  a、启动II级应急预案响应。

  b、相关分指挥部立即将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险情报告属地政府和市建委防汛应急指挥部,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尽快实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c、委直属抢险队和各区县抢险队处于临战状态,相关分指挥部抢险队立即赶赴现场。

  (4)进驻现场

  委应急指挥部派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进驻险情现场,与相关分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助开展抢险抢修工作。

  (5)信息报告

  委应急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原则上每2小时向市政府主管部门上报一次。出现各类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立即报告。

  4.3.2 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分指挥部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

  指挥或副指挥在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委应急指挥部和属地政府的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执行

  在较大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房屋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出动机动能力70%以上。汛情、避险及抢险救灾等情况实时上报。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险情,立即下达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调动命令,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工作,组织抢险。

  (3)信息报告

  已经或可能发生房屋险情区域的各相关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分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每1小时向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响应动态。出现各类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和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4 特别严重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级)的响应

  4.4.1 委应急指挥部响应

  (1)指挥到位

  指挥在现场指挥。

  (2)会商

  与相关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分指挥部进行异地会商:

  a、由已经或可能发生房屋险情的分指挥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及抢险情况。

  b、其他相关分指挥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

  (3)启动预案

  根据会商结果,下达以下命令。

  a、启动I级应急预案响应。

  b、相关分指挥部随时将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较大险情动态情况报告属地政府和委应急指挥部,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尽快实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和组织抢险。

  c、委直属抢险队和各房屋抢险队处于临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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