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和委应急指挥部启动不同级别应急预案的命令,分指挥部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启动IV级以上的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属地政府。
4 应急响应
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应急响应的六项内容:指挥到位、会商、指挥决策、下达命令、进驻现场、信息报告等。
4.1 一般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的响应
4.1.1 委应急指挥部响应
(1)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在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在指挥部负责指挥。
(2)启动IV级应急预案响应,向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分指挥部转发信息。
(3)密切注视各区县汛情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协调。
(4)对发生的各类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4.1.2 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分指挥部应急响应
(1)副指挥在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指挥在分指挥部负责指挥。
(2)及时将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报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加强值班,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4)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按照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及响应动态。
(5)及时向下一级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下发汛情信息,做好防汛、抢险、排险的各项工作。
(6)房屋重点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现场实时情况。
(7)出现各类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属地政府和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较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的响应
4.2.1 委应急指挥部响应
(1)指挥到位
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在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在指挥部负责指挥。
(2)会商
与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防汛应急分指挥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及抢险情况。
(3)启动预案
下达对危旧平房区和深基坑加强巡视,做好抢险抢修、应急排水及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协助居民避险转移的命令。
(4)进驻现场
派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驻险情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抢修工作。
(5)信息报告
及时掌握最新雨情、险情、灾情、工情等,原则上每2小时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出现各类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事件,立即报告。
4.2.2 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分指挥部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
副指挥在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
(2)执行
在一般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突发公共事件(IV级)响应的基础上,各城镇房屋和建筑工程防汛应急分指挥部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按照预案,对重点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出动机动能力50%以上。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汛情、避险及抢险救灾等情况实时上报。
(3)汛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