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青政[2007]9号),确保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曹生渊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宁武甲 行署副秘书长
朵权贵 地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元奎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文斌 地区监察局局长
赵晓静 地区审计局局长
魏兴源 地区财政局局长
汪山林 地区教育局局长
王海德 地区发改委主任
李树青 地区扶贫办主任
任军凯 地区司法局局长
朱秀兰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永明 地区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