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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的措施有待完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着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作为加快海东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努力把全区各级政府建设成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加快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难度大、要求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三个重点”,明确任务;细化“十二项”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目标。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力

  1、继续推进政企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政府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要将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把政府的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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