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关于地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将地区公安局《关于海东地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海东地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公安局 二00七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青政[2007]10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我区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步树立“抓行业、行业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念,引导全区各行业、系统监管部门充分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规范和加强行业、系统内部纵向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进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组织领导
行署成立地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各项事宜。
组 长:曹生渊 海东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宁武甲 海东行署副秘书长
李统业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郭廷武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王海德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汪山林 地区教育局局长
马玲娜 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永明 地区卫生局局长
拉 加 地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