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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培育壮大优势特色种植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意见


  四、加快农产品质量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1、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执法体系,尽快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测,增强监控手段。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定和生产基地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通过示范引导,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地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特别是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要逐步推行ISO9000、ISO14000、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对于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检测体系、购置仪器设备投入的,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的意见》(青政办[2006]20号)的规定予以扶持。对当年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基地认定的单位或组织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力争“十一五”末,建立15个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占到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的20%以上。

  3、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6]7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青海名牌战略工作的通知》(青政[2004]23号)之有关规定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地区知名商标的农副产品商标,对商标所有人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质名牌农产品的分别奖励4万元和2万元。地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省、地统一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五、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按照提升服务功能的要求,不断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促其向产前延伸、产后拓展,服务水平、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一要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实施信息入乡、进村、到企、入户工程,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发布制度,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和管理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为农民和龙头企业做好信息服务。二要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科技协作。改革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建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与龙头企业、经营大户联系服务制度,明确责任,绩效挂钩。三要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继续实施科技兴农八项支撑工程和民和、互助、循化三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速品种技术更新步伐,重点突破一批加工和生产领域中的关键和难点技术,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不断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生产和加工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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