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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一)狠抓畜牧业安全生产。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防治、诊断、监测、控制、监督体系。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动物防疫经费,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资金及物资,健全地、县、乡(镇)、村(社区)四级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体系,及时准确上报并依法控制扑灭疫情。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其报酬列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报酬标准。加大畜禽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检疫和监督,落实产品产地准出制和市场准入制。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抓好异地调运畜禽的免疫和隔离检疫工作,有效防止调运动物引发疫情。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申报及示范区制度建设。加强兽药、饲料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控,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定期开展假劣、违禁饲料、兽药的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养殖全过程质量监管,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畜禽养殖场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记录制度等养殖档案。同时,要宣传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规范使用。

  (十二)大力推进畜牧循环经济发展。建立饲草料生产体系。扩大饲草料种植面积,实行套复种及草田轮作,推广燕麦、箭舌豌豆、玉米等优良饲料作物品种及高产栽培技术,形成合理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草饲料三元种植结构,建设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推广饲草料青贮、微贮及草粉加工技术,推进饲草商品化。大力发展舍饲圈养,实现畜牧业与饲草业建设的有机结合。继续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力度,贯彻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做好草原鼠虫害预报监测、草原防火和鼠虫害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畜禽粪便及其他污物的再利用。将发展牲畜暖棚与沼气池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好 “一池三改”农村沼气入户工程。鼓励畜禽养殖场对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一批利用养殖场粪污生产沼气和有机肥项目。通过引草入田、秸秆加工利用、过腹转化、粪污利用、畜粪肥田变废为宝,促进畜牧业循环经济体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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