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海东地区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指导意见》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海东地区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指导意见
(地区畜牧局 二○○七年五月)
“十五”期间,海东地区畜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06年全区实现牧业总产值11.78亿元(现价),占农业总产值的46.71%;农民牧业人均收入达到588.02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5.55%。但是也存在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发展资金短缺,养殖规模小,良种比例不高,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组织化程度低,支撑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为了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特色、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现代畜牧业要求,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健康、生态养殖技术,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努力促进畜牧业向着专业化、区域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健康、稳步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为农民收入的增长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全区畜牧业产值达到16.26亿元,年递增9%以上;牧业人均收入达到890元,年递增12%以上。牲畜饲养量达到466万头只,年递增2%以上;畜禽出栏达到420万头只,年递增4%以上;畜禽良种化程度达到74%,年提高5个百分点;肉类总产量达96500吨,年递增5%,牛奶产量39000吨,年递增5.5%,禽蛋产量10390吨,年递增2%,羊毛产量2830吨,年递增2%;特色畜禽产品占总产量的比例达到30%;牛羊西繁东育与自繁自育出栏总数达到300万头只,年递增4%以上。
二、优化区域布局
以特色畜产品为主导,根据区域资源,定位区域功能,统一规划,项目引导,示范带动,连片发展规模养殖户和规模养殖村,逐步形成各具地方特色的区域布局和养殖基地,加快产业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