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工业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地委关于开展工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精神,明确目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解决全区工业污染问题,行署研究制定了《海东地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海东地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地委扩大会议和地委召开的工业污染整治工作专题座谈会精神,切实解决全区工业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海东地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全区重点工业污染源基本情况
区内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有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电石、碳化硅、石膏加工和石灰加工及酿造、化工等,主要分布在民和、乐都、互助等县。全区现有水泥企业9家(包括1家粉磨企业),其中,已全面配套环保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4家;已配套部分环保设施,剩余部分环保设施正在配套建设的4家。铁合金矿热炉47台(不包括在建的矿热炉),其中,已配套环保设施的有44台,长期停产2台,未配套环保设施的1台。已配套环保设施的44台矿热炉中稳定达标排放的29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15台。电石矿热炉2台,达标排放的1台。电解铝企业3家,环保设施正在配套建设中。碳化硅企业11家,冶炼烟气均无组织排放。互助沙塘川石膏加工企业23家,其中,20家已配套尘降室和多管式除尘器等环保设施,3家已关停。乐都老鸦峡石灰加工企业29家,均已配套除尘设施。
二、整治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工作重点县:民和县、乐都县、互助县。
2、整治的重点行业:水泥、铁合金、电石、电解铝、碳化硅、石膏加工和石灰加工。
(二)整治内容。
1、巩固已达标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对已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地县环保部门要随时抽查各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擅自停运设施、污染物超排和偷排等行为要从严处罚(达标企业名单见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