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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关于发展现代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3、积极发展野生动植物养殖等特色林业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引导和扶持农民发展野生动物养殖,到2010年,发展野生动物养殖繁育户100户。大力开展山野菜、菌类等森林食品和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加工业,开发利用林下资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开辟新财源。

  4、鼓励发展农村林产品加工业,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收入。通过政策引导和林业贴息贷款等措施,在城镇周边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木材加工业,在浅山地区利用柠条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编织业,在天然林区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采集业,吸纳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同时扶持多种类型的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形成生产、加工、营销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产业化运行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5、加快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大力向民营林业经济开放,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林业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真正使广大农民务林有其利、致富有其道。到2010年,扶持100亩以上的造林育苗大户100户。

  (三)培育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等森林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

  2.利用文化平台宣传林业。通过多种文化形式大力宣传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普及生态和林业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3.挖掘生态文化内涵。不断开发我区森林文化资源的生态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游憩价值和教育价值,深入挖掘森林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宗教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的发展潜力,不断丰富生态文化建设的内涵,向社会提供更多、更精彩、更有教育意义的生态文化产品,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态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与新农村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长远规划,具体安排,狠抓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林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目标,量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不断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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