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培育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4户,其中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和项目3项,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和项目4项,销售收入5千万元到1亿元的企业和项目7项。重点是:青稞酒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白酒、2万吨铝镁合金、金圆水泥新型干法生产线项目等。
──化隆县:培育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户,其中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2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到5亿元的企业1户,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到1亿元的企业1户。重点是:先奇铝业10万吨电解铝、公伯峡水电站、苏只水电站、昂思多矿泉水开发项目等。
──循化县:培育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6户,其中销售收入1亿元到5亿元的企业和项目1项,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5项。重点是:黄丰水电站、谢坑铜金矿开发项目、仙红、天香辣椒加工项目等。
3、工业增加值达到60亿元。
(二)围绕小项目富民,推进“三个一”工程。
1、规模以下小企业,包括作坊式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万户。
各县任务是:
──平安县:规模以下企业总户数达到1500户。
──乐都县:规模以下企业总户数达到2000户。
──民和县:规模以下企业总户数达到2000户。
──互助县:规模以下企业总户数达到2000户。
──化隆县:规模以下企业总户数达到1000户。
──循化县:规模以下企业总户数达到1200户。
2、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工业企业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渠道。
各县任务是:
──平安县:在规模以下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
──乐都县:在规模以下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
──民和县:在规模以下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
──互助县:在规模以下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
──化隆县:在规模以下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
──循化县:在规模以下企业中的从业人员达到1.23万人。
3、以上从业人员从企业获得工资及待遇每年人均达到1万元以上(包括工资、享受的“五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三)努力实现一个目标。
到2011年,工业增加值在全区GDP中的比重从2006年的24.6%提高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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