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主动服务新农村的现代流通建设
(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灵活选择连锁类型,搞活连锁企业经营机制。以发展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对现有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点、农村“夫妻店”,通过“整合、改造、优化、提升”等途径,形成“小商店、大连锁”的现代流通格局。
(五)按照流向合理的原则,重视和加快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优先利用现有仓库、厂房等设施,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确需扩建、新建的,政府按仓储用地性质优先安排用地。
(六)充分利用和发挥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优势,支持和鼓励供销合作社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一是建立满足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资供应服务保障网络体系;二是结合“千万工程”,建立满足农村居民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安全供应网络体系;三是建立烟花爆竹供应网络体系;四是建立农产品购销服务网络体系;五是以服务管理为手段,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六是建立农村医药供应服务网络体系。
(七)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新社区建设中商业网点的规划与设置,并在资金、土地、收费上给予支持和优惠。
(八)围绕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快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社区提供农资商品、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综合服务。组织农民发展第三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村“非农”经济收入。
三、助农增收,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九)支持和鼓励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收购、加工、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业龙头企业提升档次,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
(十)积极引导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基地、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建设,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流通设施等建设。
(十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支持和鼓励供销合作社企业围绕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牵头兴办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专业合作社互相参股,加强合作。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同类专业合作社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十二)切实做好农资商品供应。建立化肥、农药、农膜主要品种储备制度,淡季储备期间所需商品资金利息和仓储、保管、合理损耗等费用,经批准后由同级财政承担,并对储存期间的市场风险损失给予补助。清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农资销售网络,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农资连锁经营体系。鼓励农资企业加强对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专用化肥、农药的应用推广,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积极支持和扶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庄稼医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降低农本,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为全市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