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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嘉兴市金融支持现代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市)金融机构要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做好辖内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用足用好现有资金,并要将到期的国债逐步用于支农贷款上,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每年用于“三农”的贷款额应不低于其贷款总额的60%。从2006年起,通过各方努力,实现当年全市农业贷款增幅高于上年、农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增量高于上年的金融支农目标。
  四、突出重点,增强金融支持现代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
  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针对性地提供支农服务。要优先保证发展种养殖业生产的资金需求,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高效生态农业、都市型农业、效益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流通、加工、家庭工业和“农家乐”旅游休闲项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对其中担保能落实、还贷有能力的农村电网改造、农田水利、植树造林、节水灌溉、江河防洪等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产品流通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要求,积极支持农村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
  五、突破难点,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和工业功能区健康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从我市实际出发,进一步扩大对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覆盖面,鼓励农村中小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现产业升级,提升综合竞争力。要充分认识加快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政府统一规划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扩大与相关担保机构的合作领域与协作银行,积极支持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同时,要针对进区企业的资金状况和服务需求,适时增加合理有效的信贷投入,挖掘新的信贷增长点。
  六、务实创新,探索金融支持现代新农村建设的新方式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客户的资金需求,加快金融支农信贷管理机制和产品创新。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认真总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经验,推广“兴农贷款工程”,寻找增加支农贷款的突破口。其中,对农户一般性种植和养殖业生产的资金需求,原则上应采取小额信用贷款的方式解决;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借款者本人又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农户贷款,可采取3-5户农民联保的办法。要从农户家庭经济的实际出发,采取农户家庭综合授信贷款、资产抵押贷款、自然人保证贷款及农业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等方式,支持农户从事个体工商业。要积极主动地为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服务,配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支持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努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领域,发展农村银行卡业务,培育和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结构升级。要运用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就学难问题。要关注我市“三峡移民”和外来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满足其正常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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