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合格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和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评估,市政府决定对圆满完成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要求的8个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县(市、区)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用于奖励主要责任人。各县(市、区)另可安排10万元,嘉兴经济开发区可安排4万元,用于奖励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经费按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嘉市计生委〔1991〕13号文件的规定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更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