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5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各部门签定的行政执法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为表彰先进,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平湖市政府等16个单位为2005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平湖市政府
海盐县政府
海宁市政府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财政(地税)局
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
嘉兴市司法局
嘉兴市交通局
嘉兴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嘉兴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