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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盟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意见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盟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的意见
(兴署字〔2007〕8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2007年2月8日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认真做好2007年全盟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定要间把我的来。 近些年来,我盟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加快,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公众的饮食用药需求。与此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正确看待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我盟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而新的安全课题又不断出现。
  一方面,我盟生产力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单个农户为主,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比较普遍。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不足10人的小企业、小作坊所占比例相当大,还有部分企业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或不按标准生产加工。经销农产品和食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大多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规范的管理。个别药品生产企业执行生产有关规范时不够严格。从消费角度来看,全盟部分农牧民消费水平偏低,辨伪能力不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受害者。另一方面,随着食品药品生产新技术、新原料的广泛使用,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新的课题。一些新的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没有经过足够的、科学的跟踪测试,食品安全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同时,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
  (二)集中整治和监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
  近年来,一方面,全盟上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工商、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另一方面,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多、小、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仍然不够规范。
  (三)监管体制和机制不断改革完善,但监管执法不力问题比较突出。
  一方面,我们不断改革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同时,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推行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保障制度。落实这些措施对于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地方保护和执法不力等问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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