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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管理关系

  为突破昆明城乡交通管理现有体制和做法,对昆明城乡公交采取如下管理模式:滇池流域内的昆明主城四区及呈贡、晋宁两县行政区域内公交行业管理由市政公用局为主,市交通局协助;其他八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公交行业管理由市交通局为主,市政公用局协助;跨实施区域的城乡公交由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局协商办理。

  六、任务分工

  (一)第一个实施区域内的城乡公交网络建设。此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公交线网布设、营运线路审批和开通、场站建设、客运资源整合、行业监管、营运服务、质量保障等按工作目标要求时限完成。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责任人:左珍贵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六县(市)、区政府,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城乡公交运营企业。

  (二)第二个实施区域内的城乡公交网络建设。此区域范围内的城乡公交线网布设、营运线路审批和开通、场站建设、客运资源整合、行业监管、营运服务、质量保障等按工作目标要求时限完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人:刘永福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东川、寻甸、嵩明、富民、禄劝、宜良、石林县(市)、区政府、城乡公交运营企业。

  七、重点工作

  (一)经营主体的确定

  实施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公交经营主体多元化,根据昆明城乡客运实际,在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区域内有以下经营主体:

  1.第一个实施区域内主要有以下经营主体:一是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昆明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二是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中北交通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昆明公交城乡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呈贡、晋宁两个县组建的城乡公交分公司。(先由县进行公司化改造,再与昆明公交城乡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经营)

  2.第二个实施区域经营主体:一是由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剥离组建的城乡巴士公司;二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和七县(市)、区政府各自整合改造目前在营公路客运企业后组建的××县(区)公交公司(暂用名);或经营主体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投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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