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转让内蒙古乌兰浩特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转让内蒙古乌兰浩特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兴署字〔2007〕51号)
盟商务局:
为落实《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5〕101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同意将内蒙古乌兰浩特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的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组建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是国务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你局应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产权移交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