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通知
(昆政发〔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相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协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对14个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了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根据综合考核评比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呈贡县政府、西山区政府、东川区政府、五华区政府、盘龙区政府、官渡区政府、石林县政府、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盐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单位作为2007年昆明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