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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关于建设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关于建设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8〕1号)


万安、吉水、峡江、永丰、青原、吉安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关于建设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日

建设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市气象局 市教育局)

  为重点解决地处雷电灾害频发地域、无雷电防护措施或雷电防护措施极不完善的贫困落后地区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问题,中国气象局已确定在我省组织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我市万安县百加九贤小学、吉水县双村小学、峡江县马埠小学、永丰县君埠中心小学、青原区天玉中学、吉安县万福中学等六所学校列为全省第一批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根据省政府召开的“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工程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首批防雷工程试点建设任务,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防雷减灾示范工程的领导

  有关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推进工程建设;气象、教育部门要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顺利推进。

  二、切实落实防雷示范工程建设配套经费

  中国气象局拟下拨我市六所学校防雷示范工程建设经费30万元,每所学校5万元,省里要求地方按1:1配套。根据省气象局、省教育厅《关于建设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的意见》(赣气发[2007]187号)文件要求,并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每个示范工程由所在县(区)政府配套资金5万元。各有关县(区)政府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在 2008年1月15日前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防雷示范工程建设

  各有关县(区)应在学校寒假期间完成防雷示范工程建设任务,争取项目在明年汛期发挥作用。要按照全省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程会议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各有关县(区)气象部门要在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勘察报告和技术方案,具体负责防雷示范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审定、防雷设计的审核,并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各有关县(区)教育部门要负责协调有关学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工程实施并帮助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确保全市中小学校雷电防护示范工程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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