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应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要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柱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月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置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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