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牧区社会救助工程。进一步扩大农牧区低保范围,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制度。结合公益林效益补偿、退牧还草等工程的实施,在农牧民中逐步推行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安排专项资金,对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的非项目户给予补贴,到2010年,努力达到农牧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强农牧区社会救助机制和设施建设,五保供养工作要落实好新的《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符合条件的新增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结合“霞光工程”,继续抓好敬老院建设。2007年至2009年投资1000万元,建设阿左旗敬老院,2007年投资200万元建设额旗敬老院,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国有民营”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在农牧区兴办社会救助机构;继续组织实施“明天计划”和“蓝天计划”,惠及更多的农牧区孤残儿童。要不断完善农牧区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盟旗救灾通讯网络、灾后恢复重建制度、各级救灾资金投入机制和重大灾害快速拨付机制,切实提高灾害救助水平。
五、农牧区广电事业建设工程。计划新建11个苏木镇广播电视转播台,完成中央一套、七套、内蒙古蒙汉语4套电视和中央一套、内蒙古蒙汉语3套广播节目的建设任务,解决45000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六、教育资助工程。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重点解决中小学生住宿难问题,提高寄宿制贫困中小学生补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初中生和特教生每人每年450元;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适当提高补助金标准,进一步扩大扶助面;积极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落实;提高贫困大中专学生救助标准,大学本科当年一次性救助4000元,大专及中专当年一次性救助2000元,就读期间享受城镇全额低保;继续通过社会救助等方式,达到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目标,确保每个在校学生不因贫失学。全部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不允许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发生。
七、城乡医疗保障工程。加快农牧区卫生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好农牧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认真开展达标评估工作,使三旗达标或基本达标。进一步加强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卫生机构房屋、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实现每个苏木镇有一所标准卫生院的目标。投资400万元,建设额旗人民医院综合楼和额旗蒙古医院。提高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到2010年,努力达到全覆盖目标。全面开展旗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济困病房和门诊工作,使就医困难的群众都能得到免收挂号费、减免10%以上药费和20%以上大型设备检查费的优惠。建设5个标准化社区和5个标准化农牧区社区服务中心,从中选择2至3个作为试点,积累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