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府发〔2007〕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抚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
为鼓励我市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集团、大企业,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6]4号)精神,现就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上市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而且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对做大做强我市优势产业,解决“资金从哪里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有利于企业在发展中利用资本市场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金,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加快企业全面升级。对提升我市对外形象、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国内上市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操作更加规范、上市周期缩短、股票发行速度明显加快,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企业上市,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积极做好推进企业上市各项工作,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强企业、优势产业,努力促进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工作目标:按照“申报一批、优选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优化环境、积极发展,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使我市拟上市后备资源逐步充实壮大。第一类:2007-2008年,对照上市标准及企业上市意愿,添光化工、江铃底盘列为申报上市企业;第二类:至“十一五”期末,博雅生物、珍视明药业两家企业列为上市优选企业;第三类:指导帮助环球陶瓷、苍源药业、荣裕药业、格美科技、雨帆化工、临川酒业、自立铜业等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主业竞争能力,逐步达到上市要求,列为储备上市后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