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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人水和谐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认识,增强做好新一轮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做好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需要,是改变我市水利设施落后现状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保障我市水利设施长远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要明确这次修编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目标和任务,着力于提高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能力,提升水利为农业和社会服务的水平,对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次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在具体工作中要体现五个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坚持防洪与抗旱并重的原则;坚持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这次综合规划修编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着力提高防洪抗旱能力、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水资源保护能力和流域水利管理能力。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要着重提升政策法规上的理解力、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和攻坚破难中的操作力。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按照省水利厅的具体安排,全力做好江河流域规划修编的各项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工作方案)、提交九项成果(规划成果)、提供五项资料(基础资料)和协助省、市两级做好相关工作。要求今年12月底要制定出工作方案;明年1月底要完成相关资料,6月底前要完成九项专项规划,9月底前要完成黎滩河、东乡河和崇仁水的综合规划任务;2009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规划修编工作任务。

  会议确定:
  一、增加市规划局、市统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原则同意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方案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不集中办公,有关成员单位要抽调1名副科级以上级别的干部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再根据部门分工将成员单位抽调的干部安排进相应的工作组。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为这次修编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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