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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全市5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进行全面复查,了解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点在于发现新的不可移动文物。我市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应根据我市文物资源的特色,将普查重点放在革命文物、陶瓷文物、宗教文物、书院文物和历史名人文物的发现上。对近现代文物要彻底摸查清楚。对古文化遗址要搞清楚各个文化圈的分布范围。对全市历代陶瓷文物的普查应该做到对不同时代、不同窑系的陶瓷生产状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这次普查应根据新的文史资料和名人传记,大力发掘新的革命文物,同时,对近现代其他名人故居和有代表性的建筑也应加强登记和保护。现在全市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对农村有历史价值的古村落和古建筑、地方名人故居、红军标语等文物应抓紧做好普查工作,登记和保护下来。对以往文物普查工作中不太关注的洞穴遗址、水下文物、古代矿冶遗址和近现代工业遗产、商业老字号等,这次也应作为重点进行普查登记。
  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认真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在此基础上,做好抚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与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并编制《抚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抚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四、普查的组织
  为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县(区)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作为本行政区文物普查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文物普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文物普查的中心环节是田野实地调查。各地应调集本地文博系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如地方志办、党史办的技术人员,组建普查专业队伍,进行田野调查及相关资料、信息的登录工作。市本级建立普查队,各县(区)建立普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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