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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阿署函〔2007〕45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开发区,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全盟“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全国节能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节能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06〕71号)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盟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从主导产业来看,盐及盐化工、煤及煤化工和冶金工业都是矿产资源开发型产业,能源消耗强度较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属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能源供求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
  2005年,全国万元生产总值能耗1.22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59吨标煤,万元生产总值电耗1358.5千瓦时;全区平均水平分别为2.48吨标煤、5.67吨标煤、1714.1千瓦时;全盟平均水平分别为3.94吨标煤、4.55吨标煤、3288.7千瓦时。我盟三项指标中,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略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外,其余指标均远远高于全国和全区的平均水平。截止2006年底,全盟8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年消费18万吨以上标煤的企业1户,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2%;年消费10万吨以上标煤的企业4户,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9%;年消费5000吨以上标煤的企业23户,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8%。从行业来看,重点耗能企业主要集中在化工、煤炭、冶炼和建材行业。
  我盟产业结构调整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中原材料、能源工业比重较大,能源消费水平较高,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不仅影响全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将对全盟 “十一五”时期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节能不仅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各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努力提高对加强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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