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参加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鹤壁市参加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鹤壁市参加第三届中国中部
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方案
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三届中博会)将于 2008年4月26日至2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三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河南代表团参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08〕3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招商引资,做好参会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和利用好中博会平台,以推动产业梯度转移、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投资贸易展览为主线,以参加投资洽谈、经贸论坛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我市资源和环境优势,积极开展经贸洽谈活动,推进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认真做好第三届中博会参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参会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参加第三届中博会鹤壁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 长:刘新勇(副市长)
副组长: 樊举格(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雷明(市商务局局长)
陈海燕(市招商办主任)
肖海水(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 姚中有(浚县副县长)
孙 静(淇县副县长)
王 强(淇滨区副区长)
刘晓明(山城区副区长)
张尚东(鹤山区副区长)
董撵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广清(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顺山(鹤壁煤电股份公司董事长)
史瑞雨(市商务局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