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培训工作方法和机制。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要抓好“四个结合”,即,共同科目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大型讲座和小班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网上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案例研究相结合。要积极创建三种平台:一个是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平台。要充分借助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主渠道,充分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的专家、教授资源,大力提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理论水平。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实践平台。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切实利用好各级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实践现场以及国家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经济建设阵地,组织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践教育培训。三是开展学习考察。“跳出市外看发展,综合对比找差距。”组织行政执法骨干人员赴市外省外,实地观摩借鉴行政执法管理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完善培训师资队伍和教材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广泛吸纳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另遴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组建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针对执法工作需要,组织人员统一编写规范、实用的培训教材和讲义,供全市共同科目集中培训使用。课程安排中积极推广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教学方法,切实增强培训效果。围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前瞻性课题研究,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培训工作。
(四)严格培训工作的考核管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菜单式”培训由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牵头负责,继续坚持统一思想、统一教材、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思路,凡是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经同级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核发干部教育积分证明。各地、各部门“菜单式”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已经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与目标考核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市、县(区)法制部门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督促参训人员遵守学习纪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训人员组织工作,保证“工”、“学”两不误、两兼顾。除了组织人员参加公共科目学习培训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要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执法专业培训,保证每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五)落实培训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保证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经费的投入,将行政执法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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