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政自给能力偏弱。
“十五”期间,财政自给能力呈下降趋势,是财政自给程度偏低的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直在9%以下,低于全区5个多百分点。说明财政汲取能力偏差,提高经济贡献率、投资回报率、财政汲取力将是未来五年财政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4、财政管理仍需创新。
“十五”期间,在理财方式上,财政不断从“管家型”、“输血型”向“造血型”、“生财型”转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力支持推进全盟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支持农牧业基础建设、支持旅游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依托产业发展实现财政振兴。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效应,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预算内外财力,引导社会资金按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国有经济共同发展。但在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思路不新、方法不多等问题。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十一五”财政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兴安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盟经济发展战略和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理财思路,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主动地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奋斗目标
根据“十一五”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预期目标,“十一五”期间,财政收入的增长要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今后五年全盟GDP的增幅为年均增长20%,人均GDP年均增长18%,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3.78%,到2010年全盟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
分地区看:到2010年,盟本级财政总收入达到3.4亿元,平均增长18.93%,旗县市总收入累计为26.6亿元,平均增长24.07%。实现财政收入112233目标,即六个旗县市中突破10亿元和1亿元的各一个,上两个亿的旗县2个,上三个亿的旗县2个。
在结构上:到2010年全盟地方财政收入将达到13.2亿元,中央和自治区收入将达到16.8亿元。
支出目标:到2010年全盟财政支出总额达到48亿元,其中:盟本级达到8.6亿元,旗县市达到39.4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财政上述目标,“十一五”期间面临的主要任务是:
1、做大经济总量,积极培植财源。
建立有利于产业集中布局和发挥比较优势的税收体制,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项目运作,做强做大特色产业,扩张经济总量, 壮大财政实力。
2、围绕发展战略,重构财源格局。
全力支持农业稳盟、工业立盟、旅游兴盟,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促进结构调整,提高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3、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发展。
4、统筹安排资金,调控经济运行。
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预算内外财力,引导社会资金按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用好改革建设中的各项基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管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
5、强化收支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切实提高收入质量,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运作,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收缴分离,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6、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分配关系。
完善以税收为主的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财政自给能力;探索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等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财政分配体制,调整地方政府间收支关系,整合财力、理顺分配、规范运作;深化费税改革,完善税收制度体系。
(四)目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