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批转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5年全盟质量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兴署字〔2006〕18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现将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5年全盟质量工作情况的报告》(兴质监发〔2006〕5号)批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认真实施。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树立“以质取胜”的质量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将质量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增强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正确处理质量、数量、效益的关系,努力提高质量,创优品牌,提高效益。要加强名牌推进战略工作的领导,把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和“名牌推进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以“质量立市(旗、县)”活动为载体,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提高我盟名牌产品的市场份额。
二、抓好企业技术基础工作,加快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步伐。
一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用户意识和法律意识,面向市场,接受用户、社会和政府的监督,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抓管理、练内功、质量兴企(厂)活动,逐步建立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质量保证机制和质量改进激励机制。二要加快技术进步的步伐。要密切跟踪国际或国内先进技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根据市场的需要,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保证产品的技术性能和档次不断提高。三要加强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计量和质量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快产品和体系质量认证步伐。四要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全责。企业法人代表要亲自抓质量,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转。各旗县市政府要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状况实行目标考核。
三、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的力度。
一要依法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可能危及人身、动植物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群众关心的热点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要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监督抽查中一些影响面较大、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要公开揭露,该曝光的要曝光。二要扩大质量监督的覆盖面。凡产品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边生产边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的方式,对整改后不合格或拒绝检验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今后重点监控对象。三要强化专项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继续加强专项产品质量监督和打假活动,遵循市场规则,完善公平竞争机制。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舆论手段,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严厉打击和查处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秤少量等违法行为,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全盟经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