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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全盟城镇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全盟城镇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兴署字〔2006〕2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2005年,在盟委行署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我盟的城镇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镇绿化又迈上新台阶。为鼓励先进,盟行署决定对2005年城镇绿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旗县市评出一、二等奖予以表彰奖励。扎赉特旗评为城镇绿化工作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万元;突泉县、乌兰浩特市评为城镇绿化工作二等奖,奖励人民币各2万元。

  希望各旗县市继续加强城镇绿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绿化建设水平,为美化城镇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盟建设系统各绿化工作部门向受表彰的旗县市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城镇绿化工作,为推进我盟城镇绿化建设再上新水平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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