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金属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
(锡署发〔2007〕28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我盟金属矿产资源富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金属矿产资源,对加快推进全盟工业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盟金属矿产采选业已初具规模,但基本处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管理较为粗放的初级原料型生产阶段,冶炼业尚在起步之中。加大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建设采选冶一体化的金属冶炼加工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尽快做大做强这一优势特色产业,对于促进矿业经济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结合我盟实际,现提出我盟金属矿产资源整合意见。
一、整合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和基础保障条件等,按照“产业升级、产业延伸、产业多元”的要求,建立金属矿产资源市场准入制度,以优并劣,扶优扶强,以布局调整带动采选冶企业水平明显提升。
(二)坚持集中配置资源的原则。加强政府对资源一级市场的调控,重点金属矿种开发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配置。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促进关联企业供需衔接和上下游产业的配套。坚持资源优先向大型企业配置,原则上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矿业权。
(三)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产权为纽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兼顾各方利益,推动资源整合。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改造等多种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合理整合,提高生产规模和科技利用水平,使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
(四)坚持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推动建设“一流的环保技术、一流的节水设施”采选冶企业,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取缔无合法矿石来源的选矿厂,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开发布局更加合理,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采选冶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格局,打造自治区重要的金属矿产生产基地。到2007年年底,基本完成金属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到 “十一五”期末,实现有色金属冶炼产品产量50万吨的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形成有色金属冶炼产品产量1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