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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促进民族传统制作业发展的意见

  全盟传统奶食品日加工能力由现在的30吨增加到90吨,年销售收入由现在的3500万元提高到1亿元;蒙古族服饰、民族工艺品制作企业生产能力和销售收入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优化调整国家确定的11家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全部为民族传统制作企业;旗县市(区)所在地至少有一处商品较为齐全的民族贸易网点;力争培育出2至3个国家、自治区级名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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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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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将民族传统制作业发展纳入盟和旗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立足各地的资源条件和发展现状,统筹考虑产品市场需求、产业关联配套要素,科学、合理地修订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民族传统制作业的发展方向、奋斗目标、产业布局和保障措施,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促进民族传统制作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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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挥好现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有一定规模、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企业通过折股、租赁、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与小企业、小作坊组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联合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支持拥有商标、质量认证的企业,通过统一品牌、统一加工、统一宣传、统一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空间。帮助在盟外大中城市有一定营销网络的企业,牵头组建冠名“锡林郭勒”字样的民族商品专营公司,把各企业分散的营销网络组合起来,加大营销力度,降低销售成本。鼓励企业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改造提升全盟民族传统制作业的整体实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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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进规范化生产和新产品开发。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能力的企业,从产品的原料供应、品种设计、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卫生安全等各个环节,制订配套的生产技术规程,加快推进民族传统制作企业规范化生产。做好传统奶食品生产原产地标识认证工作,推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引导帮助企业深入开展市场调研,针对各个层次、各类消费群体的需求,进行新产品开发。注重产品特色和品位,丰富文化内涵和时尚元素,不盲目追求“高档次、大精品”,做到“小产品大品牌”,逐步引导、增加消费群体。传统奶食品开发要突出卫生、安全,重点要在产品的延伸加工、精深加工方面下工夫,通过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的有机结合,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饮品、风味奶食品,使之既秉承民族性,又符合现代食品的发展方向。蒙古族服饰开发要以旅游纪念品和时尚服装为主攻方向,创新设计和制作工艺,开发诸如布艺、节日礼服、靴帽、精品套装等多种产品,逐步向时尚化、艺术化、大众化方向发展。民族工艺品开发要突出精、特、稀,注重保留产品的历史特征,通过收集、整理民间工艺,研究弥补失传技艺,增强产品的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民族特需用品开发要贴近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保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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