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国际劳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马政办[2007]9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国际劳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马鞍山市国际劳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大力开展国际劳务合作是拓宽就业渠道,转移城乡富裕劳动力,提高人力资源利用层次,缓解我市就业和社保压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我市国际劳务合作的跨越式发展,加强对国际劳务合作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密切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现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市国际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国际劳务合作工作;研究制定国际劳务合作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考核目标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国际劳务合作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单位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审定。
三、联席会议主要工作
(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各项任务完成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临时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